選擇權,"有趣"的實驗


前幾天,屋米看著桌上的刀子,刀子鋒利會使人受傷這一件事屋米從小就知道,但是,當然,在前幾天之前,對她而言只是一件父母教導她但是她沒有親身經歷的"誡命"。我們因為從小耳提面命,也覺得她已經知道了。所以,我們將一把刀放在桌上這件事我們沒有多想。
就在我們一個沒有注意的時刻,她突然盯著刀鋒,伸出她的手指。
然後,我們就聽見她的大聲尖叫了:「媽媽!噴血了!」
我抱著她,看著流血的手指,疑惑地問她,你不知道刀子不能摸嗎?她專注地看著傷口說不出話。我想,現在實在不是說教的時候。所以趕緊為她清洗、包紮傷口。
當時,我感受到"選擇權"有趣的意義。
人們容易怪罪別人,畢竟那是比較容易並且除去心中罪惡感的方式。
但是,神的選擇權在太初就賜給我們,如果我們以為自己沒有選擇的餘地,那麼就是被撒但哄騙。
將刀放在桌子上,自以為它不會掉到地板就算安全,但是,卻忘了,刀是危險物品,對於一個家中半大不小的孩子深具吸引力。
我看著屋米,提醒她,以前你聽說刀子不能摸,現在你做過實驗了,你知道刀子真的不能摸對吧~
這....不就是今生的目的,我們的良知就像我們在出生前的學習課程。雖然我們忘記前生的所有記憶,但是那潛藏潛意識的":好的感覺"和"不好的感覺"就像我們前生的知識反射。而今生,我們有了肉體,會生病、會受傷,會傷心、會快樂。這一切就是就像是一種實驗。
當我們回到天家,兩種回憶都還給我們時,我們將會知道,我們實驗的結果,以及遵守誡命的原因。
我想用羅拔‧海爾斯長老的話當作結尾:
我明白所有的人都會犯錯。經文教導我們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 所有發現自己被過去不義的選擇所束縛,被逼到黑暗的死角,無法獲得正義運用選擇權的一切祝福的人,我們愛你們。回來吧!走出黑暗的角落,走向光明吧。就算你們要走過才剛漆好的地板,也都是值得的。要相信「經由基督的贖罪,全人類〔包括你我〕都可以藉著服從福音的律法和教儀而得救。」
救主在贖罪之際,為我們所有的人獻上了偉大的調停禱告。祂說:「父啊,我在哪裡,願您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,叫他們看見您所賜給我的榮耀。」 「認識您——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您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」
我要特別見證祂們活著。我們若正義地行使選擇權,就會認識祂們,變得更像祂們,並為「萬膝都必跪拜,萬口都必……承認」耶穌是我們救主的那一天作好準備。 願我們能繼續跟隨祂和永恆的父,就像我們一開始那樣,我這樣祈求,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(https://www.lds.org/general-conference/2010/10/agency-essential-to-the-plan-of-life?lang=zho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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