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斷?評論?我覺得?


最近在FB沸沸揚揚討論著"同志婚姻"的議題,我不贊成同性之間的婚姻,但是當其他人因為同性婚姻而在FB用攻擊的字眼抗議時,卻仍然有不好的感覺。
其實,這樣的感受讓我很疑惑。
因為另一方面,我很高興有一群人,為自己的信念努力得到成果。
昨天,我們聊到這個話題,一群成員討論這個話題,讓我有點擔心,因為我很擔心,我是唯一不是那麼反對這個美國的憲法改變。
結果,令我大為驚訝。原來大家都和我的想法差不多。
教師問我們:我們該如何"包容"同性戀者?他引導我們記起這個故事,圖片上的女子,是一位行淫女子,經文上這樣說: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他站在當中(約翰福音8:3)
這些捉拿行淫女子的人,在圖片上呲牙咧嘴,眼神憤恨,基督給了這些人一些時間,經文中這樣分享那樣的環境: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。」(約翰福音8:7)
經文中這樣說道後來發生的事,我覺得那是一個很有畫面而且很感人的情景,經文中這樣敘述:於是(耶穌)又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(約翰福音8:8-9)
我們每個人都要努力面對自己的考驗。有人就是會被同性吸引,那是不能否認的,就像有人就是對某些不對的事獨具吸引力。
我也有,於是,我不能拿起石頭攻擊別人的罪行。
但是,耶穌這樣告訴行淫的婦女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(約翰福音8:11)
對有同性吸引的人來說,不論法令如何調整,在神的律法中,依舊是一個不對的事,神的希望,不是要我們隨心所欲,而是要我們,"不要再犯罪了"。
即使終其一生,都因為同性吸引而獨善其身,沒有性關係。那麼,就是"不要再犯罪了。"
要記住神愛著每一個人。當我們想要指責別人的罪行時不要忘了,自己也沒有資格拿起石頭,我們不都有需要神寬恕的罪行?虧缺了神的榮耀的,可不只是目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同性議題而已。
當越來越多的"罪行"被除罪化後,我們要做的是更堅定地站在聖約的規範中。即使所有的人不再履行或服從某些誡命,我知道,這些事,我們依舊不會去做。
但是,我看到同性者為自己的"信念"所做的努力時不免感動。也許,這就是造成我矛盾的原因吧!所以,我不支持同性婚姻,但是我尊重同性可以結婚這樣的體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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