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手,右手...


這句話饒富意義,當我第一次讀到經文中的這句話時,我想了好久,還攤出我的左手和右手,怎麼做?讓那麼親近的兩隻手不知道自己的做為?

現在我想起基督的一場特別的祈禱,那是最佳榜樣:客西馬尼園的祈禱。祂在人類而女表現得很不值得相信時相信他們,就算下一秒他就要被人類兒女釘在十字架上也要為他們贖罪。
祂在為人醫治時也常常表現這樣的風範,經文中有個經典故事:有十個長大痲瘋的,迎面而來~高聲說:「耶穌,夫子,可憐我們吧!」

耶穌看見,就對他們說:「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。」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。
要得到醫治,首要條件是尋求主的幫助,但是神沒有在痲瘋病人一到基督跟前就醫治他。痲瘋病人本身也要付出努力,他們需要走到祭司面前,經文上這樣說: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。

基督在痲瘋病人一到他面前就醫好他們,一定能得到最多感激,但是他要痲瘋病人走到祭司面前(付諸行動),祭司看到這樣的大奇蹟,以他的"專業知識"也必定知道那是活著的真神所做的奇蹟,他在查看時必定得到見證,提升自己信仰的堅定。

於是基督的治療,目的不僅僅要讓身體的疾病得醫治,更希望治療他們的心靈。
經文上這要描述:耶穌說:「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?那九個在哪裡呢?(路加福音17:17)
十個痲瘋病人都得到身體的醫治,卻只有一個回頭來感謝基督,那位感謝基督的,才是唯一一位靈性得到醫治的人。

當我們願意彼此服務,我們出於甚麼心態?

想要得到讚賞?那我們就會展現我們的所作所為,一定要在"燈光美氣氛佳"的大庭廣眾之中施行。

經文上神要我們如何為祂服務?這句經典經文這樣教導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(馬太福音25:40)

那,左手和右手就不須互相傳告,不需彩帶煙火,因為即使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我們所做的善行,甚至我們做了善行還被誤解,我們也可以泰然於心,因為我們所做的服務之舉,已經成為禮物,送到造物之主手中,並且知道我們的真心誠意已經構成祂悅納的首要原則。
(更認試耶穌基督 http://www.mormon.org/zho/ye-su-ji-du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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